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核检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开远市润成化工有限公司肥料生产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乐白道办事处旧寨村委会白土墙原土产公司内,项目总占地面积1276m
;项目组成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部分。其中,主体工程为生产区,包括生产线一条、成品线两条、原料堆存区、成品堆存区及一般固废暂存区,生产区完成从投料到成品整个生产的全部过程;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生活区及进场道路,办公生活区内设置有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及卫生间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供电及供热;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治理,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吨水溶肥。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5日开始建设,2025年6月20日基本建设完工。施工期不存在场地平整,不新增用地。施工期主要为环保设施建设,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少量的粉尘和固废,项目整个施工期较短。施工期污染物环境保护的方法如下:
①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危废贮存间建设及防渗措施建设,工程量较小,不产生生产性施工废水;
②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施工程人员冲厕及洗手废水,本项目施工时间比较短,施工期工程量较少,施工主要依托场内工人,实施工程人员冲厕及洗手废水依托场内化粪池收集处理。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时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3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
③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保证场内运输畅通,减少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及混料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投料、混料、搅拌及灌装过程产生的少量氨及臭气,运输汽车尾气等。本项目生产厂房为封闭设置,四周扩散条件较好,原辅材料采购为袋装或桶装,不采购散装原料,生产的全部过程仅投料及混料过程涉及物料起尘,筛分、灌装及封口环节均为液态物质,经厂房封闭后,项目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大部分在车间内自然沉降;针对少量氨及臭气,规范投料方式,减少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物料的暴露时间,物料储存期间避免受阴湿天气带来的物料凝聚,车间通过排风扇加强通风、降温等,对旁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屋顶初期雨水经雨水立管及厂区排水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后期雨水经排水沟排入附近农灌沟渠。项目运营期用水包括生产用水、设备清洗用水、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其中,生产用水进入产品,被产品带走;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的全部过程;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生活废水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无废水外排。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包括乳化搅拌罐、三次元旋振筛、皮带输送机等。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吸收的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包装废弃物、车间自然沉降的粉尘及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累积一定量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车间自然沉降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环节;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外卖给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开远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的全部过程用水全部由产品带走,无生产废水产生,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因项目区不设置食堂,员工生活用水主要为洗手及冲厕用水,用水量较小,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有效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且排放量不大,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固废处置率100%。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能够造成影响。本项目针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参照《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等标准,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危废贮存间及肥料生产线(区)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除危废贮存间及肥料生产线外,包括一般固废暂存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办公生活区及进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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